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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事(下)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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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便是大雁,干什么都要大雁……若是如此长久下去,这大汉朝的大雁怕是都要被灭种了!”公孙大娘语气愈发不善了起来。“就不晓得保护一下资源吗?”

        “当初在辽西时咱们已经送过四次大雁了。”公孙珣见状赶紧安慰道。“这次再补一个就行!”

        “最后一个,便是蒸小猪的时候要把猪蹄子上的指甲全都给拔了!”公孙大娘理都没理自家儿子,反而彻底忍受不住,直接把帛书握成一团扔到了地上。“你说这都什么跟什么?!蒸小猪的时候去不去猪蹄上的指甲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不晓得猪蹄才是最好吃的吗?”

        公孙珣也是一时茫然。

        “罢了!”公孙大娘气急以后也是颇为无奈。“按照这上面的东西来吧,省的来宾笑话……”

        好歹都由公孙大娘说了算,她既然点头了,那公孙珣自然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话说,既然婚礼的最后一步既然已经有了指导纲领,那从第二日起,平城这里就难免变得一日比一日热闹了起来。

        不说别的,光是城南、城北那两处充当男方女方家门的宅院附近,每日就聚集了几乎整个平城的小孩子等在这两个地方,只是专门为了抢到正午和黄昏时固定散发的两次喜钱。

        当然了,真正让整个平城活跃起来的,还是随着婚礼日期临近,那些从各地赶来的宾客……雁门本地的豪族与官吏且不说,可是并州、凉州的方伯,上谷、代郡的太守,甚至于中山甄氏这样摸不着头脑的对象都有派人过来恭贺,那就难免让人咋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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