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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半年多来,韦家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彰显了“民主”的两大“不好的地方”。
第一,人们可以高举“民主”的旗帜,自称自己的行为代表了“民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私财产,使社会经济发展受阻。
第二,在“民主选举”中,鼓吹民主而阻扰社会发展的人,可以当选为议员,甚至可以成为议会中的多数,虽然只是不具备实质权力的“区议会”。
“民主”本应该是“人民做主”、“为人民服务”、“有利于人民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但天地会的“亮点”却展现出悖论式的结果。
原因隐藏在不健全的民主理论的三个误区之中,以及理论误区导致的行为陷阱。
误区一,民主理论主张的多数制规则形成了趋中化的“自弱机制”。
民主制是“从众”“从多数”的,是要让多数人的意见成为社会的决策意见。
多数人不是社会中最聪明、最优贤的人,不是最能够理性地分析问题的人,不能为社会作出最佳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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