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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走私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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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越不说话还好,他一说这话,商贾瞪大了眼睛怒道“你去走私罢,一杆破火铳卖五两银子,你给我走私一个,你说怎么走私嘛!”

        这家出口火器铺是官府产业,受朝廷统一定价,民间不能持有火铳,因此这家军火铺子算是核心国土内独一份向百姓售卖火器的铺子。

        售卖的条件并不苛刻,但非常复杂,首先商贾要持有户籍所在地知县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在家乡有固定产业、固定宗族、妻子儿女皆在家乡,包括从事行业、雇佣商队长工等信息。

        有这份证明,才能在北洋根据商队规模领到押送至归化城的辎重,同时他们需依照规模自行筹备一定数量的刀、矛、弓等兵器,并带上北洋军府发给的铳票去大同,大同官府会给铳票加盖印信,这个时候持有这张铳票的人就可以合法购买火器了。

        朝廷不管商贾会把货物卖到哪儿去,但给塞外划分了几个地区,首先是大明金国,各驻牧部落都有明军地方长官驻军,主要道路皆有驿站,驿站之间还有明金联合驻军固定巡逻。

        相对安全,相应的货物价格也卖不上太高,因为过来的商队太多了。

        想要赚钱就得出大明金国,向北方去贩卖,在那些地方放牧的部落大多只跟明军有一点接触,商人们去的少,卖的货物价钱高,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有危险性就需要好兵器防身,所以朝廷才发给铳票。

        但长城之内没有地方认铳票,出关时也不准携带任何火器,火器铺子只在集宁有一家,这就是王越的铺子。

        铳票只意味着持票人有购买火器的权力,要买还是要用银子,北洋叶梦熊防止商贾向口外走私火器的方式简单粗暴——不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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