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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苟庄 (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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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是形貌和精神状况差的,会直接被宰,然后卖到饭店或市场;当然有些客户要求取活货,那就是第二类暂养的。

        苟庄会把狗肉以每斤十五华夏币的价钱卖到狗肉店,从中攒取十华夏币的差价。如果需要宰好的,就要多收五华夏币的加工费。

        至于第三类,就是捉回来的猫狗当中有很多是走失的宠物,这当中就会混杂有一些名贵的品种。通常苟庄会把这些小动物卖给宠物店,以牟取更大的利益。

        由于卖宠物狗的利益很高,因此苟庄还特地交代那些猎人,尽量捕捉那些走失的名种宠物。

        赵英彦现在是一只哈士奇,再怎么说都是一只价值至少在一千华夏币以上的宠物狗,要是当狗肉来卖,的确有点浪费的。

        赵英彦刚被困在暂养宠物狗的笼子里不久,苟庄的老板就走过来看今天的新货。

        工作人员一看到老板来了,都殷勤地迎上来,逐一给老板介绍各种狗只。

        苟庄老板是一个留着八字胡须的黑瘦中年男人,他戴着墨镜,嘴里还叼着一根烟草。

        被捉到这里的宠物绝大多数都是平时被主人宠惯了的,哪曾受过如此折腾?虽然工作人员有给喂水和少量食物,但大部分动物在陌生的环境都没有胃口,见到苟庄老板这个陌生人进来就立即惶恐不安地咆哮,有的还张牙舞爪,把苟庄老板视作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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