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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外面秦未央再次进来了。
手中拿着几个野果,还有一只肥美的大鱼。
于他而言,想要在山中寻到食物,并非难事。
他扫了一眼宇文天兰,那剑已经不晃了,眼见对方并未自杀,不知为何他竟心中有了一丝踏实与放松。
于他而言,十年戎马,杀的人数不尽,早就凉了某种对于生命的敬畏,但他……其实更喜欢看活人,或者说更喜欢看到一个人,努力的去活着。
毕竟,杀一个人简单。
但让一个人活下去,太难了。
在西北的时候,相对于大胜之后,烽火冲天的辽阔草原,秦未央更喜欢那春意到来之后,嫩黄草芽破土而出,洋溢着一种自然芬芳的草原,他能静静的一个人坐一整天。
谁人喜欢杀戮?
不过是无奈与无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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