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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 (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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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内佃户拥有对土地的绝对使用权,但佃户需要自己出地亩税。在废除人丁税后,田亩数和人口数曲线对照之下,以及略微下调的地租,使得永佃权佃户所缴纳的赋税加地租,和以前基本持平。

        后世有“三七五减租”,这个大概可以叫“五零减租”,把地租规定不得超过50%。

        若能实行,不管本心如何,出于何等目的,也算是一大善政了。

        除此之外,还请求刘钰出一部分粮食,做仓本,尝试在文登复用王安石的青苗法,降低利息,拥有永佃权的佃户可以接待低息的贷款。

        反正刘钰要搞工商业,不止需要钱,万余招募的灾民现在也根本不给钱,可是人吃马嚼的一年也消耗不少粮食,这青苗法就可以不用非要农户还钱,可以还粮。

        白云航借助之前刘钰帮忙清查的田亩,算了一笔账。

        若能实行,整个文登州就可以有三分之一的自耕农、二分之一的永佃权佃农,这些人是纳税的主力军。

        剩下的他也根本不管,那些人既收不上来钱,管起来也麻烦。

        实行下去,肯定会坑一部分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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