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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玄德愁闷业不立 (1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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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贞召之来见,是荀攸的一个属吏。

        这属吏呈上了荀攸的一道上书。

        荀贞打开瞧看,是荀攸於日前杀了一个兖州州府的旧吏。

        荀攸在书中详细地叙述了他杀此吏的原因。

        这个吏员,早在刘岱时期就在州府任职了,其家是地方上的豪姓,这个吏员经常侵暴百姓,於是就有人向荀攸告他的状,荀攸经过调查,发现事实确凿,此吏确然很不像话,便依律治他的罪。哪知此吏狂傲得很,大概也有他料徐州兵才占兖州,荀贞、荀攸此前的表现都很礼贤下士,重视地方的大族,故是以为荀攸不敢杀他的缘由,就叫嚣说:“宁伏剑死!”荀攸遂满足了他的要求,依按汉律,对他进行了笞刑之后,扔给他了一把剑,逼其自杀而亡。

        看完了荀攸的这道上书。

        荀贞喜与戏志才等说道:“公达先依律处罚,是明汉家严法之不可犯;然后给剑此吏,视其自杀,是骇猾吏奸徒,立威於州中。好啊,好啊,既申明了法,又立了威严,兖州我无忧矣!”

        一味的宽容,是办不好事情,也治理不好兖州这样的新得之地的,必须得恩威并施才行。

        荀攸处置此恶吏的办法,很是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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