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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祺不是不喜欢纹身的人,而是宋城骏的纹身压根就不是正常人会纹的种类,每次看见他手臂上那块咬痕纹身,越祺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可能是见一次就会想起自己和宋城骏做爱的场景吧,虽说他是个老司机,但还是有基本的廉耻之心。
越祺对待宋城骏的方式就好像在对待自己的宠物,他现在已经完全把宋城骏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况且,宋城骏还乐在其中。
宋城骏也默认了自己和越祺之间这种不纯洁的“主仆”关系,他喜欢越祺没错,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配,越祺有很多男人,他可能连号也排不上,光是能和越祺有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宋城骏会想方设法满足越祺的所有要求,他会因为越祺一时兴起,半夜三更陪着他让他给自己做美甲;他还会在越祺犯懒的情况下,帮他洗那头又黑又厚的长发,然后再一缕一缕地吹干;即使下再大的雨,浑身被淋湿了,给越祺带的那杯咖啡也依旧冒着热气;甚至他还贴心地给越祺复杂的人际关系做了一张Excel表,上面记录了越祺和那些人做爱的次数,还会在越祺出门时建议和谁做。而被越祺应聘做自媒体的这项工作,完全只是他不值一提的“副业”罢了。
如果可以的话,宋城骏甚至都想在越祺每天苏醒之际,单膝跪地并亲吻他的手说:“我尊贵的陛下,您醒了?”,不过他确实这样做过,但被越祺一脚给踹开了,并警告他别随地大小疯。
越祺碰见宋城骏,绝对算的上是棋逢对手,甚至越祺都感觉自己变正常了许多,兴许是一个家里需要至少一个人是头脑清醒的。
宋城骏弯下身抱起越祺,走了几步,将他放置在落地窗前的小吧台上,那里是越祺经常用来喝酒抽烟看风景的地方。
吧台的宽度只有巴掌那么大,完全放不下越祺圆润的臀部,他的后背死死靠住身后的玻璃窗,双腿缠在宋城骏的腰间,身后是市中心的CBD,毫无窗帘掩蔽,此刻他们早已全然不顾窗前这淫乱的一幕是否会被对面的人看见,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才能更爽。
“啊啊啊哈~”越祺迎合着宋城骏的冲击叫得更大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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