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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
“回购发行权。”
“什么意思?”
“就是要把过去这二十年米高梅电影的发行权给买回来。内容版权是收益权,发行权才是控制权。”
周不器见他不太理解,就多解释了一番。
就比如十年前米高梅的电影《007之黄金眼》,制片公司是米高梅。可那时米高梅已经没有发行公司了,就把发行业务卖给了别人,院线发行卖给了环球影业,dvd、电视等周边版权发行卖给了华纳。
发行权才是真正的控制权。
假如奈飞想把《007之黄金眼》放在自家平台上播放,搞定了米高梅根本没用,因为发行权不在他们手上。得去联系华纳,从华纳手里租数字版权。华纳拿到租金后,收取大约8%的佣金,把剩余92%的租金转交给米高梅。
早年间米高梅的电影,基本都是由环球影业和华纳帮忙发行。
到了05年,索尼牵头成立财团收购了米高梅,索尼控制了米高梅。从那时起,米高梅的影视剧的发行权就都落入了索尼影业的手里,这部分的发行权也得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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