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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尔茨并不是第一次和庄少洲打交道,几年前见过一次,他对这位从遥远港岛而来的集团少东家印象非常好,因为他有着强健的体魄和果断的决策力,还有比一般人更为严谨的时间观念。
“eric先生,不知道您有兴趣没?若是能有幸猎到一只公鹿就更好了,鹿肉用白兰地和香料腌制,用火烤到三分熟,再搭配一杯伏特加,非常美味!”
庄少洲对吃三分熟的鹿肉并不感兴趣,他嫌腥气,但打猎的确能让他发泄最近过于旺盛的精力。
没有陈薇奇,他不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的平衡都被打破,这令他很不适应。
“当然,帕尔茨先生,我很感兴趣。”
德国的天气相较都柏林,实在好很多,但比不过港岛的阳光灿烂。
晴朗的蓝天冒着几朵慵懒的白云,参天的树木笔直林立,一望无际的平原,绿草生长得极为繁盛,充斥着野性原始的味道,猎犬在草地里奔跑着,速度惊人。
庄少洲的猎犬是一只大型灵缇犬,拥有地球犬类中最快的速度,灵缇是天生适合当猎犬的品种。这条灵缇是黑色的,比宝宝这种意大利小灵缇足足大上三轮,非常强壮。
不论大还是小,灵缇都永远优雅。
“乖一点。”庄少洲拍拍狗脑袋,喂了它一块风干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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