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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在扬州之行,当然不可能全部合法的。有权宜之策。比如,他令新军营整编卫所,得兵五千,这是没有报备的。
真以枢密副使就可以随意增加兵力?真要鸡蛋里挑骨头,还是能挑出错来的。
比如,他收了盐商陆奇文的银子,这银子去哪里了?还有抄家的银子?肯定不是进税务司啊!而是回头要挂在国泰商行的账上,再投到海军建设中。
比如他收了魏国公二十万银子,这是进他私人腰包。且让魏国公帮着给大明皇家银行拉存款。这算起来也是“以公谋私”。
他回头找弘治皇帝把这些事报备一下,弘治皇帝多半是一笑而过。千古仁君,真不是说的。
三代以下,称贤主者,汉文帝、宋仁宗与我明之孝宗皇帝。
弘治皇帝真的是非常宽厚。
但是,但是…
这些事要先给刘大夏在报纸上,在朝堂上捅出来,闹大了,那弘治皇帝也不好不惩罚他。
“大帅,你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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