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凌皓心里点了个赞,这丫头在自己的培养之下,气势上倒是越来越霸气了。
“王师弟,可还真是擅长诡辩之道呢。”商璃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了起来。
“岂不知,在这天下间,以信为脊梁,以义为血肉,方才能立足世间,行王道,开太平,身而为人,则须堂堂正正,而不是寻找借口,为自己所犯下的恶行涂脂抹粉!”
“诡辩”一词在神州可查的文献资料中,最早出现于汉代刘安《淮南子·齐谷训》中:“诋文者处烦扰以为智,多为佹辩。久稽而不决,无益于讼。”佹辩既诡辩。
诡辩往往都有着迷人的外表,貌似正确,好像很有逻辑性,论证性,但其实是违犯逻辑的。
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辩谬篇》中,记载有这么一则诡辩:
你有一条狗,它是有儿女的,因而它是一个父亲;它是你的,因而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这则诡辩使用了推论,披着一层迷人的面纱,乍看过去似乎无懈可击,因而具有某种欺骗性。
其实不然,事实上它犯了偷换概念的谬误,懂得辩论或参加过辩论赛的人应该知道“偷换概念”这词的经典性,故它是反逻辑的,是荒谬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