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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章 不是报复是还击 (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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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了协议的员工,如果是正常离职,公司需要给予竞业协议补偿金。如果不给,协议就无效了。哪怕是给了,怎么追踪员工的下一份工作?追踪到了,又要起诉打官司……整套流程非常繁琐,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精力来处理这些与本公司具体业务无关的事。

        就比如百度从微软研究院成建制的挖人,紫微星也挖走了王建博士和4个技术人才。这事微软就没法起诉。

        起诉成功了,无非是获得几百万的赔偿。

        这点钱,对那些高级人才来说不值一提。

        关键是,这种案子的起诉成本太高。

        如果对方是个普通的小员工,以一个公司的力量去对付一个人,这会很容易。如果起诉对象是王建博士这种级别的,那么打官司的就不是微软和王建了,而是微软和紫微星,这就成了扯皮拉锯战。

        微软研究院是个科研机构,哪有那么多闲杂人士来做这种事?

        谷歌把李开覆的团队集体从微软研究院挖走,做起来了谷歌亚洲研究院。微软方面一度大怒,发起了诉讼。最终也只能是不了了之,私下和解了。

        说白了,什么是竞业协议?

        是大公司对单个员工的法律恐吓、法律威胁,心理作用大过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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