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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端产品的选择,普通人是没有发言权的,是学院的院长、公司的总经理买什么,他们就只能用什么。
也就是说,对云计算、协同办公软件这类的产品来说,广告的效果比较有限,更多的还是要派出优秀的销售,去找这些ceo、总裁、总经理、校长、院长们聊,去给他们演示自家产品的优越性,去说服他们。
库里安还说,这一类的软件产品,主要是以四种模式来完成销售,重要性由高到低排列,分别是——
一,直销模式,就是自己组织销售团队,让他们去市场中卖自家产品。
二,分销模式,就是找实力强大的分销商,让他们帮忙代理销售,然后可以拿到20%-40%的销售提成。
三,引流模式。
这才是正常的互联网思维。
用户在使用雅虎、msn、谷歌等产品的时候,可以引导到自家的产品上,从而完成付费。引流工具也可以拿到20%-40%的销售分佣。
四,广告模式。
通过打广告的模式,建立品牌。品牌建起来了,当某一家公司需要使用云计算服务或者协同办公软件的时候,就会主动地购买自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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