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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洛邑问罪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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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为上好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富丽堂皇。圣旨两端则有翻飞的银色巨龙作为防伪标志。

        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圣旨颜色越丰富,说明接受封赠的官员官衔越高。

        根据明清的定制,给五品以上官员的圣旨颜色相对比较丰富,有三色、五色和七色的,五品以下的颜色一般为单一的纯白绫。

        圣旨的长度历代并没有硬性规定:长的可达500厘米,短的约为200厘米,宽度一般约33厘米。

        清代圣旨用满汉两种文字书写内容,并印有皇帝的玺印。

        明清两代圣旨的诰命和敕命,都是由翰林院撰拟的。明清两代圣旨的书写者称为“庶吉士”,是在进士中择其最优秀者,由皇帝亲自评点,明代著名书法家董其昌就曾被录用为“庶吉士”。

        圣旨的文字书写端庄秀丽、圆润飘逸,圣旨的行文极为洗练,几乎达到无可增删的程度,其内容又具有极其珍贵的史料价值。

        有些圣旨还有另一个防伪绝招,圣旨的绢布上印满了祥云图案,就像今天的防伪水印一样,而且所有的圣旨开头的第一个字,必须是印在右上角第一朵祥云上。

        圣旨两端织成两条提花翻飞的银龙,“奉天诰命”四个篆字端庄古朴,望之令人顿生威严肃穆之感。清代圣旨均用汉文和满文合璧书写,汉文行款从右至左,满文行款从左至右,合于中幅书写日期,并钤盖“制诰之宝”。

        圣旨内容由翰林院撰拟,经内阁大学士奏定后,再按品级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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